政府信息公开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4-15 08:29

(一)办公室。拟定机关制度并负责实施;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政务等事项;负责机关文秘、会务、纪要、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调度、督促重要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目标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电话:33281466

(二)人事教育科。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编制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有关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及资格管理;承办本系统干部职工出国境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指导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协助党组抓好主体责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33281682

(三)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和相关保险、公积金交缴等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编制文化广电旅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对所属各基层单位财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

电话:33527663


(四)政策法规科。组织协调政策调研工作,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文化广电旅游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研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文化广电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和行政应诉、复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咨询;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对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执行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市场重大案件。

电话:33600358

(五)规划建设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生态旅游、全域旅游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落实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的相关工作。

电话:33600358

(六)公共服务与艺术科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及规划,承担公共文化、旅游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馆(站)、图书馆的评估定级工作;组织全系统志愿者工作;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普及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大数据开展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文艺创作和各专业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扶持创作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民族特色的文艺精品,组织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组织文艺节目(作品)参加有关方面举办的汇演、调演和赛事;组织开展全市艺术展演及文化艺术活动;负责组织文化艺术基金和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指导协调文化艺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艺术考级有关工作;指导艺术人才培养工作,指导监督市文艺社团(协会)工作。

电话:33282016

(七)文物科。拟订地方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草拟文物保护法规政策并实施;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宣传、文物安全、博物馆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单位及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开展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承担红色文化旅游相关工作;推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电话:33600358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申报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评审工作;组织开展传统工艺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生态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研究开发工作。

电话:33685752

(九)传媒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拟定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视剧制作、播出监管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协调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播出

电话:33282128

(十)科技发展科。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落实中国(贵州)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承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料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传输技术保障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电话:33281247

(十一)乡村文化旅游科。拟订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民宿资源开发、产品建设,推动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文化旅游相关工作

电话:33281122

(十二)市场管理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安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化建设;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

电话:33281747

(十三)产业发展科。贯彻文化广电旅游产业政策和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区、基地建设;承担文化旅游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电话:33285493

(十四)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科。负责文化旅游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落实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政策;拟订旅游市场推广战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重大宣传推广活动;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承担跨区域旅游合作;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

电话:38822616

(十五)运行监测科。承担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的监测、调度、考核及绩效评价,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假日旅游市场调度工作,对旅游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

电话:33282416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