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行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安)文综罚字〔2024〕A-004号 | 安顺娱嘉娱乐服务有限公司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及参照《贵州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十三条,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 1.警告;2.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 2024年12月9日 | 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